教学实习
首页 -- 教学实习 -- 研究生 -- 工作通知 -- 正文
硕士论文答辩的程序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并宣布开会; (3)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学位论文一般5
上一篇:更新:2010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下一篇:国际法方向硕士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版权所有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法科复办40年
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