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分组、时间及地点、顺序见附件1—4。如个别同学有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面试、考试等情况,请尽快向研究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我们将酌情进行微调。
没有提交答辩材料及材料有问题者的名单见附件5。没有进行线装签字和领取论文事宜的名单见附件6(均为在职学员,要事先联系导师签字)。请相关人员尽快把有关材料提交或置换,否则会影响答辩。
硕士论文答辩的程序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并宣布开会;
(3)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
(4)答辩委员会提问,申请人答辩;
(5)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讨论并通过答辩决议书,并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议,由主席及委员签字;
(6)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7)答辩会结束。
法理宪政组名单(包含4个工作表).xls
民商组名单(包含4个工作表).xls
刑法组名单(包含2个工作表).xls
国际法组名单.xls
答辩材料未交或有问题人员名单.xls
尚未提交线装签字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