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7日晚,香港城市大学付欣博士在bat365中文官方网站101报告厅给我们做了一场题为“法律的实证研究”的报告,该报告由马得华老师主持。
付博士本次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如何使用实证的方法开展法学研究”。付博士主要介绍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实证研究的趋势及其优缺点
付博士认为,实证研究成果可以作为第一手的资料,具有较强的可信度和说服力,有利于我们了解社会和发现实质的问题。但同时也指出,实证研究一方面浪费时间、精力、财物,另一方面也受到社会其他因素的制约。我国目前对实证研究很少涉及,起步时间晚,深度不够。付博士指出,实证研究必须先明确研究的目标,并且目标要具有现实性。
二、实证研究方法总论
付博士指出,主要的实证研究方法有问卷、访谈、笔录、观察、文献收集等,也可以采用混合式的研究方法。研究方法可以概括地分为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
三、研究方法各论:定量研究
付博士指出,定量研究是模拟自然科学方法,此方法的特点是假设松弛、硬数据、系统的收集。